我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7條規定:軟件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件登記機構辦理登記。軟件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
自然人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軟件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受保護。